保安局发言人强调,香港自当天起执行。特区在此两个组织已经被确定为被禁的禁止组织,如违反者将会受到罚款及最高14年监禁。港民破坏国家安全的盟运行为是极其严重且必须被严厉制裁的罪行,
发言者表示,港议保持与之划清界限。香港
特区特区 协助或宣称自己是禁止上述组织的成员的人士将触犯《国家安全条例》第62至65条的规定。并且这种行动和活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港民损失。更不能与受禁组织有任何关联,盟运并登载宪报,港议《国家安全条例》第60(1)条发布禁令,香港并且任何参与、特区保安局局长已经依当日授权,并敦促大众切莫做出这样的违法行为,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已下令禁止香港“议会”与“香港民主建国联盟”的运作,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议会及“香港民主建国联盟”的活动,包括:在被禁组织中担任干事或成员;从事该组织的活动;煽动他人加入受禁组织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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